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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星际写文爆火 第99节(4 / 6)

他的网文,就是那个拿了大赛第一的作者写的!

挂断通讯后他赶紧看了起来。

一档综艺的制作流程向来复杂,当然,从观众的角度看或许很轻松,但呈现在镜头中的“轻松”,背后必然经历了节目组一次又一次的打磨、核对,并非外行的臆想就能轻易达成。

甚至,观众们认为的“好点子”,一般不存在任何操作性。

赫尔斯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打开了《选秀之王》。

时间很宝贵,他希望自己能从这篇网文里汲取到灵感,没有的话,他再到其他地方想想办法。

就在这时候,一档名为《super idol》的综艺映入了赫尔斯眼帘。

赫尔斯不由站起了身。

多年制作综艺的敏锐触角让他意识到,这种模式的话……必然能吸引到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

幽蓝星系现有的综艺模式几乎是熟面孔的明星们连轴转,少见生面孔,观众们想必已经看腻了。 除此之外,娱乐圈几乎每一位年轻明星都有大量拥趸,粉丝们热情为他们在每一项投票中贡献票数,购买他们所代言的产品,即使是出道不久的年轻明星,只要有某个角色戳中了他们的点,粉丝们同样能够焕发出热情。

《super idol》的模式,恰好可以把二者结合起来。

“造星!”赫尔斯喃喃道。

尽管才看到《选秀之王》的连载章,赫尔斯却仿佛能模拟出一档选秀的模式和流程——各家公司手里有不少积压着没能出道的明星吧?

经纪公司想办法把这些年轻人塞到剧集和综艺里,为他们匹配合适的角色,但付出的成本,恐怕要超出参加一档选秀综艺的百倍。

赫尔斯越看越觉得可行。

反正境况不会比现在更糟了。

赫尔斯先去星网上搜了搜,他发现,“选秀之王”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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