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程后的第十五年,我来到美国的旧金山,在看完nba球赛的隔天下午换上球衣,也在当地的运动用品店买了一颗篮球,跑到饭店附近的球场投篮。
半个小时过后,场边来了五个年纪大约在十五、六岁的男孩。我正好打算休息一下,便坐下来静静地观赏他们练习。
美国人的爆发力就是不一样,儘管他们之中最高的只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却一个个都能跳得老高将球塞进篮框。
不久之后,其中一个男孩往我这里走来。虽然他的皮肤不是很黑,甚至和亚洲人的肤色有点接近,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在练习时所展现出来的那股爆发力,源自于黑人的血液。
「hey!doyouwannajoinus?(嘿!你要和我们一起打吗?)」
于是,我加入了他们的战局,我和这名前来邀请我的男孩被分在不同的队伍里。
十五年来,我不曾荒废过篮球。在结束一趟旅程回到家乡休息时,我每天都会到篮球场报到。所以儘管他们的身体素质十分劲爆,我还是能运用各种小技巧突破他们的防线。
最后,我们的队伍赢得较多场胜利。
「wow,you’resoamazing!(你的球技令人惊艷啊!)」我的其中一名队友向我击掌。
「hey!」我还坐在地上休息时,赛前邀请我的男孩再次走向我,「onemore.justyouandme.(再一场,就我们两个。)」
「okay,afteryou.(好啊,你先攻吧。)」
他的挑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刚才的比赛中,当我一球一球得分的时候,他显得有些垂头丧气。因为他和我对位的次数是最多的。
在我和他的对决中,从他浅绿色的瞳孔里散发出来的高昂斗志,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