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 你怎么没洗脸?”
迟与非脸颊上的字迹依旧清晰,不像洗过的痕迹。
迟与非低头用自己的脸颊贴谭欢的脸, 逗他:
“嫌弃我了?”
谭欢摇摇头,摸了摸迟与非脸上的笔迹,指尖顺着自己名字的笔画又走了一遍,道:
“我没写好,字有点丑。”
其实不是有点, 是特别丑,但这字写在迟与非的脸上,再丑谭欢也觉得好看。
迟与非笑了:“那我洗掉,你重新给我写一遍?”
谭欢心里暖暖的,他觉得现在的日子像在云朵里一样,不知道还能怎么幸福好了。
他干脆手脚一起缠住迟与非,细尾巴也缠上去,撒娇道:
“那你怎么出门呀?都不能见人了。”
迟与非道:“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就让他们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属于你。”
谭欢以为迟与非在说笑,却见迟与非的黑眸里满是认真,他想了下那个画面,觉得有点荒唐,还有点社死,立刻捂住迟与非的嘴,不让他说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套着迟与非的大衬衫,甩着细尾巴去浴室,他现在好喜欢穿迟与非的衣服,喜欢被包裹在迟与非气息里的感觉。
迟与非没动,微眯黑眸躺在床上看谭欢一路跑远,宽松的衬衫挡不住谭欢的长腿和胸膛,皙白漂亮的皮肤上遍布红痕和淡灰色的笔迹,是只看一眼都让人心惊的惑人。
只有迟与非能看到的惑人。
谭欢跑到浴室,一照镜子,傻眼了。
和迟与非不同,他是洗过脸也洗过澡的,可马克笔的墨水仍留有淡灰色的印子,谭欢又试着洗了洗,发现这墨水特别顽固,估计要几天才能彻底洗掉。
“看样子这几天都不能出门了。”谭欢庆幸他不用上班,也没有什么必须出门的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