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最高点。
谭欢被迟与非撑着后腰,头无力地向后仰,细白的颈子和雪锻一样的腰肢一起荡。
他视线混乱,只能听到迟与非贴着他的耳朵一声一声地叫他,声音并不平稳,带着混乱的呼吸和时有时无的笑意。
谭欢努力仰起头,去看迟与非的脸。
暗红色的光下,迟与非的五官依旧俊美,却被暗红色的阴影渲染,多了层阴郁,他黑色的眸子映着一角红光,眼神很专注,专注到偏执,显得有些凶狠,每一下都像在做着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
见谭欢看过来,迟与非漆黑的眼珠一转,直勾勾地盯着他。
与这样的迟与非对视,谭欢只觉得每一个骨缝都开始发麻,他努力抬起手,轻轻抚迟与非的脸。
迟与非便低头,眼皮微垂,凶狠暂收,像只休憩的兽眷恋的用脸颊蹭谭欢的掌心。
一只只肯给谭欢圈养的野兽。
谭欢突然想到了这样的比喻,这比喻让他的心里格外满足。
他翘起嘴角,手里的脸颊离开,突然被迟与非塞进一支马克笔,是之前被迟与非收进口袋里的那支。
谭欢下意识抓紧笔,迟与非低头,咬掉了笔帽,再次把自己的脸颊凑到谭欢面前。
“欢欢,来署名,给我署名好不好?”
谭欢看向迟与非那张俊脸,他额角和鼻尖都挂着汗珠,冷白皮上氤氲了一抹极淡的红,这让他看起来性感得要命。
谭欢咬了咬唇,已经在急速跳动的心脏快要超出负荷。
要在这样一张帅脸上写自己的名字,这个想法比谭欢在自己身上写迟与非的名字时还要让他激动。
他抬起手,手并不稳,因为迟与非不肯稍停一下。
谭欢就这样晃晃悠悠、歪歪扭扭的在迟与非的侧脸上写字,写“谭欢”,还要画一颗歪斜的小爱心。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