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牧羊女的移情。
文学向来不挑选受众,哪怕是两脚插.进黄土地里的人,也有憧憬浪漫的权利与本能。这是文学的仁慈。
于是我不再和姜伶争论牧羊女到底是在说谁好看。人嘛,有时候也不用太较真。
并且在姜伶的爱里,我隐隐也开始觉得自己是好看的了。恋人的爱总是让人自卑又自信。
继续上路,我摇下车窗,外面的风灌进来,毫不客气地甩在我脸上,空气温热,草原鲜腥。
风声很大,轰隆隆的。震得双耳都有些发蒙。
却没想到姜伶要继续这个话题,她说,她顶着灌进来的风大声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好看!
我说,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姜伶笑了,露出一口白牙:不管,在我眼里你就是完美的!
走着走着,天空慢慢成了调色盘——东边还泛着蓝白色的云鳞,西边却搅成了混黄的奶茶色。
姜伶又跟我说了句什么,风实在是太大了,她说的话就也被吹走了,我没听清,扭头去看她,看到她的刘海在空气里乱飞。
这不是拍电视剧,摄影风机往那一摆,连风速风向都可以控制,再把柔焦滤镜整上,非要呈现在镜头里的是演员最唯美的一面不可。
眼下的风一猛烈起来,风中姜伶的发型就很乱,乱糟糟地拍在脸上,算不得唯美,甚至带着陌生的不羁感。
但就是这一刻,让我觉得活着真好,和姜伶谈恋爱真好。
我们继续向前驶去,道路开阔看不到尽头。暮色降临了。路的尽头呈现出高饱和度的橘色的紫,那么辽阔,那么瑰丽。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个科普,说水星每公转两周,就可以完成自转三周,这意味着水星上的一天,几乎相当于两个水星年。
也就是说只要以每小时3.2公里的速度在水星表面前行,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