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眼, 强大的信息收集与整理能力让诺兰迅速得出结论:在他“死亡”后, 黎安与弟弟卡斯珀走到了一起。
这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弟弟对黎安怀抱爱慕之情,一直在竭尽所能追求黎安, 还是人类的时候, 诺兰便默许了这一行为。后来, 诺兰被迫加入第三调查队, 面对未卜的命运,他真心实意想过, 若自己无法活着回去,希望妻子能早点忘了他, 希望弟弟能代替他好好照顾黎安……
结果他真的死在了地下洞穴里——至少在外人看来如此。
在他“罹难”后,弟弟遵从兄长的遗愿, 接管了哥哥的未亡人,这一点无论法律还是道德上(特指在abo世界的道德体系中),都无可指摘。他甚至能想象出, 在他的死讯传出后,帕拉提斯会如何蠢蠢欲动,想尽办法企图将黎安夺走。
卡斯珀迎娶黎安,既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执念,也是为了保护她。他明明很清楚这点,明明很清楚的,可是……可是他偏偏回来了!
即便换了副模样,变成了虫族的样子,他终究还是活着回来了。
人都是得陇望蜀、得寸进尺的。当人类的劣根性与虫王的基因结合,二者杂糅后诞生的他更是一个将贪婪、掠夺与占有欲深深刻印进本能的怪物。
诺兰不愤怒亲人与伴侣的背叛,因为这件事中弟弟和黎安谁也没做错。他也不怨恨命运的作弄,虫族冷血的基因让他拥有冷静的头脑,很难对那种虚无存在产生无意义的负面情绪。他只是嫉妒,仅仅是嫉妒而已——
嫉妒弟弟美丽的人类躯体,嫉妒卡斯珀能正言顺地得到她、陪伴她、占有她,嫉妒她投向弟弟的哪怕一丝一毫的关心与关注……他嫉妒得发狂,嫉妒得失去理智,嫉妒得内心像浸在了毒汁里,既苦且涩,发麻的痛楚仿佛要将他整个吞噬。
如果弟弟不存在就好了。有那么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