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了,就随便他去了,把自己脚塞周霄两条小腿之间。俩人最后还是依偎而眠。
于朝宇早上一睁眼, 就下意识去看手机时间——8:29。
这个时间不知道让他多生气,因为周霄给他设置的闹钟是八点半的。
他真纳了闷了,自己现在睡眠怎么会规律得这么恶心?
恶心恶心!
他一辈子自由惯了, 每天不定时睡觉不定时清醒, 让他觉得很自在, 好像每天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 结果现在这种作息,他真的有一种自己在乡下种地的感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而且每次不管晚上他们俩想做点什么,时间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半。
就跟有人在暗地里操纵好了似的。
而周霄本人是每天六点就起来, 一边做早餐的准备,在熬粥的间隙出门跑步,七点半左右回来洗澡,然后把所有的早餐装好盘保温,再爬回床上。
反正于朝宇睁眼,是一定能看到周霄人的。
而且目光炯炯盯着自己,每天雷打不动都有一句温柔的:“你醒了?”
照亮了于朝宇这一天的心情。
再规律的恶心感也被这张脸驱散了。
“我说,你是特种兵吗?”于朝宇吃着精致早餐的时候发自内心地说,“除了上班儿之外的时间能干这么多事儿?”
“有心就能干,挤挤总会有的。”
于朝宇看着都替他累:“要是你的老二也能挤挤就有就好了。”
吃着饭呢,周霄被吐司噎了一下,面包屑都要喷出来了,用力斜了他一眼。
于朝宇瞄了他一眼,觉得他的反应好像也没原来那么容易谈‘二’色变了,是好事儿。虽说男人不可能不在乎这个,但是他更喜欢自己挑的男人能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鶄
这是他最欣赏周霄的地方。
可能他还年轻,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