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怎么会这么香呢,马修舔了舔嘴唇,就在忍不住想要站起来的时候,这盘干煸排骨就被端到了自己面前。
“我来尝尝!”几乎是迫不及待,在盘子刚放下的后一秒,马修就说话了。这话让其他人眼里纷纷闪过遗憾。不过他们没尝过味道,勉强保持了风度,做了个请的动作。
马修用勺子舀了一块排骨,放入口中咀嚼,只是几秒时间,就□□煸排骨的美味美的眯起了眼睛。
俗话说最香不过肉带骨,干煸排骨外焦里嫩,酥脆的外壳咬开,里面是多汁娇嫩的内里。排骨自带的脆骨嚼劲十足,越嚼越香。口口香脆,幸福感在口中爆开,是舌尖上舞动的美味,让人的心情不由得好了起来。
旁边四人都在等马修的反馈,但马修吃完了却一言不语,只是拼命的用勺子舀排骨,塞的嘴里满满的。
这下也不用马修说了,四人挥舞起勺子,舀的乱七八糟只为了吃一口排骨。每个人在吃到的那一瞬间,都禁不住赞叹一声,然后争抢的动作更大了。
除了那个该死的田螺,约翰还是挺有眼光的嘛。 五人抢着,抢到最后,上一道菜光盘一道,没吃饱又点了四盘。他们的旁边,约翰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把视线移向了自己念念不忘的田螺。
比起七天能吃到的美味,他还不知道选什么好吗?田螺田螺,我来了!约翰看着李时清在炒田螺,心里欢呼雀跃,又咽了咽口水。
炒好后,给眼巴巴看着不动的约翰分了一盘田螺,李时清刚想给他一个牙签,叫他嗦不出来肉用牙签挑,就看到这人接过直接咧嘴笑到了后脑勺,转身头也不回地跑到了最角落那边吃,还遮遮掩掩避开他带来的那些人。
他记得上次来还不是这个样子,约翰特爱分享来着。李时清叫弟弟去给人送,心里有着淡淡的疑惑。
但他不知,这炒田螺是约翰心心念念了一个月才吃到的。要不是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