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接受。
温叙言是第五个进厨房的,见在陆景和煎牛排,裴行之在做虫草花炒蛋,桑渝白在莫名其妙地揉捏面团,转身便出去了。
宋锦年一直磨蹭到开饭时才下楼,客厅堆积的八个二十六寸行李箱都是他的,那束开的极美的蓝色绣球花,也用透明塑料盒完整地打包好,端端正正地放在茶几上。
裴行之出来时看了好几眼。
宋锦年起身,朝他笑道:“裴总,你说我这花好看吗?”
“…还行。”
“只是还行吗?……裴总果然眼光高。看不上我这种哈哈。”宋锦年说,“薛老师那天说这花很漂亮,能被我喜欢上,也是这花的福分。果然啊,还是薛老师懂我。我这人,确实是不在意花有多贵,只在意我喜不喜欢。”
“你那天送的,是粉玫瑰吧。”
宋锦年愣了下。
裴行之摸了摸袖口上的银质小环,语气冷静道:“他不喜欢粉色。”
“开饭啦,还不过来?”薛烬招了招手,裴行之便过去了。
等走远了,宋锦年的视线还是放在裴行之的袖口上。他后知后觉地有了个奇怪的念头——那个小环,不像袖扣,倒像是……在哪里见过。
窑鸡很合口味,薛烬毫不吝啬地也夸了几句,顺带提了几句牛排。
没有想到的是,其他人本来觉得一般,毕竟不是豪门大少爷就是年少有为的总裁或者店长,潜意识里就不把这种不新鲜的荤菜放进眼里。薛烬一说,也不由分说地跟着抢起来了。
连桑渝白这个众所周知的最挑食的少爷病顶级重度患者,尝了一口,都没露出什么不屑的表情。就这方面,比起随地大小甩人脸色搞得气氛一瞬间热如火山一瞬间又凉如南极的沈文溪来说,薛烬还是更喜欢桑渝白一点。
当然,不挑食的最好。
宋锦年优雅地用刀子切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