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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八个月大时被周隐拎着耳朵带回家。
他没养过狗。
我也没养过人。
周隐凌晨五点在快餐店窗口买了杯可乐,人蹲在旅馆后门的水管边,手臂随意地搭在膝盖,微微歪着头,和勇敢的我无畏地对视。
“这位狗,你耳朵好大啊。”用刀尖挑了挑我的右耳,他发表重要讲话。
“wer!werwer!”我连退三大步,足足九公分!
嘘。嘘。刀尖一转,水银般的流光投在他漆黑的眼,他用血迹还没干全的刃轻点唇侧,笑意不走心的温柔,低声说:“小声一点。前台不准狗进房间,被发现就麻烦了。”
我耳朵抖了两下,边留意正门的动静,边压下嗓子闷闷地威慑他。
“你果然能听懂我说话……”周隐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我顿时警惕,尾巴夹紧屁股。
“…真厉害。”他惊叹。
尾巴翘起来。
“不过。”
尾巴夹紧。
“你耳朵这么灵活,能不能直接飞上去。房间在五楼,五零七。”他无辜,“我可以帮你开窗。”
“wer!!!”
我跳起来,用耳朵抽了他一个巴掌。 15
周隐买了套房。
他开的门,我第一个钻进去。
16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好——大——啊。
拆了。
……
又拆了。
17
我第一次咬周隐是因为他回谁消息的时候看见一条新闻推送。
#中小型家犬的最佳绝育时间#
此精神病半夜十二点一言不发把我揣怀里,拿着车钥匙就要带我去做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