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可笑。
我仍旧被押着去了警察局。
在问询室里,刺眼的白炽灯照在我的脸上,让我几乎睁不开眼睛来。
“沈安,不用太紧张,我们只是问几个问题而已,你只需要配合回答就可以了,确定你没有嫌疑之后,我们就会放你离开。”警察说道。
这不是我第一次进警察局了,居然没有半点害怕。
甚至还朝着警察挤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我知道,你问吧。”
警察从我的姓名开始问起,经常会颠倒回来重新问某个问题,这是在试探我有没有撒谎。
人在编造谎言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记忆的短缺,这是因为谎言缺少逻辑性,被突然问起的话,就可能会将其中的某个细节给记错。
如果不想被识破是在撒谎,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较为关键的事情上说不知道。
而眼下,我的确说了很多不知道。
可我是真的不知道。
当时我隔着帘子,就连宁芳穿的是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知道她当时到底和苏向阳发生了什么。
总之等我拉开帘子看到的时候,就只有倒在血泊中的苏向阳了。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问话,我回答得口干舌燥,警察也心力交卒。
他们从我的回答中找不到任何破绽,可偏偏水果刀上的指纹的确是我的。
“我也不知道那把匕首为什么会有我的指纹,这件事情跟我没关系。”我说道。
顿了顿,又看向警察,“要是你们不相信,就等苏向阳清醒之后问他吧,他是受害者,总不可能包庇我吧。”
负责审问的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眼神中带着几分无奈,“事实上我们已经去问过苏向阳了,他也否认这件事情是你干的,但因为指纹是你的,所以你脱不了干系。”
有时候,证据就是这么死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