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到过了最南的属地,体验了南边的热风与潮湿,腿部也给蚊蚋咬出数十颗小红丘,头发长了,皮肤晒黑了,在最绮丽的餐厅享受美食,大啖帝王蟹、鲜贝、甜虾、牛排和美酒,也在平价餐厅享受厨师物超所值的手艺,更在公寓旅馆自己烹调料理飨饱味蕾,也在公路边享用速食汉堡。有时行径像绅士,有时活像流浪汉。他漫无目标,没有终点,那么往北走还要去哪里呢?他在投宿的旅馆翻开地图,手指架在下颚,感到胡须刺肤,他流浪很久了吗?几天没刮胡子吗?有的,他记得他刮过,只是不认为有天天刮的必要,他忘了上回是何时刮的。
地图是密密麻麻的公路和城巿名称,有些挤在一起不易辨认,往北再上去就是沿着东边的海岸走,翻过佐治亚州再到南卡北卡,往首府华盛顿去,离家越来越远。家,家在西边的方向,如果现在往西开,会越来越接近家,但那是他的家吗?再往西,越过大陆越过一座太平洋才是他的家吧?但他前半生都在为逃离太平洋那边的家努力,现在却又逃离另一个家。他无家可归。
他走到旅馆外面,看着满天星星,这是大西洋边大城杰克森维尔旁沿海的旅馆,从这里分出往西或往北的方向,明天,如果他想离开这个水波荡漾的城巿,就得选择一条方向。他找北极星,它始终在北边的方向,无论他往哪里走,它总在他头上那片天空。他看它是为了找信仰─你是家的指引,如果人都该有个家,可以安定我的家应是爱情的归处,而我现在没有爱情,你恒常在那里,你该知道我的爱情遗失在哪里,而我无法看得更清楚了,我一向盲目,我对你无所求,只是告解,自作聪明的人,并没有如他所想的聪明,大部分都在作茧自缚。做为一个盲者,往哪里走又何足重要呢?
次日醒来,他感到相当疲惫,他希望睁开眼睛时,谕方在身边,像某些周末早晨,谕方赖在他身边,他也赖在谕方身边,两人抢着被子,谁也不肯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