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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4 / 5)

到期刊室看缩本。干爸毕生所写的文章没有留下一个姓氏,它的姓氏就是报纸的名字,所以干爸是否违背良心供应这个姓氏需求的胃口,以换取生活所需?还是他在书写的过程中转变了信念,而促使他晚年长期滞留在他写社论时极力批评的国家?或者,干爸具有极高的敏感度,一下就看出时局的转变,大江可变细川,细川亦能成大江,而广开胸襟,愿意去面对改变的事实。还有一个可能,他老了,并不在乎任何的信念,对不公不义、权力与腐朽麻木,而宁愿身边有一点温暖,那个地方提供了他温暖。多年来,干爸并没有表示要他去看他,干爸与妈妈的联系也很疏远,妈妈更不太主动联系他,是否老人家赌气呢?干爸也八十三岁了,他在等待做为亲儿子的他主动去找他吗?干爸并不缺儿子呀!他似乎应从这泥淖里拔出来,不要再陷到与干爸关系的拉锯里,但这很难,他一辈子以为自己于亲父亲是可有可无的。

论文调出来了,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好像是祥浩出现眼前一样,这出自于她的脑袋与文字的,代表了她读书几年间的心思所在。他抚着论文集,彷如祥浩就在身边,他要透过实际的观察触摸才确认网络上查到的在学术界里的祥浩便是这个写论文的祥浩。论文写的是美国黑人小说家童妮·摩里森作品研究。他知道这小说家,在美国文学界受到敬重,一九九三年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祥浩为何研究她?他读论文前头的摘要,大意是说,对于美国早期黑人文学善于表现的暴力、贫穷、性、犯罪,大多流于粗俗,流传于黑人社会,但从六○年代开始创作的墨里森将黑人在美国百年来受到的歧视和底层生活的悲伤做深沉的描述,无论是艺术手法或表现黑人的意识都令人无法漠视黑人文学的发展,并立下了高度;就白人主导的文学主流来讲,做为少数族群之一的非裔文学,在整个美国文学中将逐步显现其重要性,因而以甫获诺奖殊荣的墨里森为对象,深入探讨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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