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忱一看着?路瞻歌消失在晨光里?,弯腰拿起自己的风衣,抖了抖上面的褶子,重新套在身上。下?意识地?搓了搓指尖,她快四十岁了,还是第?一次像这样毫无目的地?去接近一个人。
自从?第?一次见到路瞻歌,丁忱一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她有时候甚至在想,她对路瞻歌的这种感情到底是基于爱情,还是因?为自己的女儿长期不在身边导致自己母爱泛滥,竟然如此有耐心地?去哄路瞻歌。
不过这小孩儿并不领情,就像一只炸了毛的猫,一不小心就会给你一爪子,抓开皮肉,鲜血淋漓。
是了,丁忱一见路瞻歌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小孩像一只狮子猫,高雅又安静,只在必要时与人亲近,却?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亮爪子。她想,她可以保护路瞻歌。
路瞻歌径直来到古籍室,她得为下?礼拜的课程做准备。她还有写?不完的作?业和查不完的资料,从?小到大她好像从?来如此认真地?上过课,也没有如此担心自己不能按时毕业。
自从?到了南京,好像任何事情都?变成了烦恼。难道她真的和丁忱一说的那样,狐假虎威?
路瞻歌的胡思乱想很快就被眼?前的古文字所取代,一刻不停地?在古籍室折腾到关门。浑身不舒服的路瞻歌走出屋子,狠狠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从?衣兜里?摸出手机,拨通钱禠白的电话。
“喂?瞻歌?啥事儿?”
钱禠白听起来心情很不错。
“你干嘛呢?”
“嘿!我跟你讲,我今天从?下?午起来就在电脑上下?五子棋,这会儿刚来了手气,一连赢了好几盘了。”
路瞻歌抬手捏了捏眉心,又警惕地?向四周看看,“我这一天没吃东西了,想去校门口吃顿鸭血粉丝,你去不?我请客。”
“去去去!你先过去,我穿上衣服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