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流氓,普通人哪里敢一个人去。
只有些小家小户的人想显摆门面或是低价买个奴隶,才会去西市找牙商。
之前郑嬷嬷就给自己儿子在西市买了个粗使丫鬟,有几次跟着郑嬷嬷来林府拿东西,明月看见过那丫鬟。
长的面黄肌瘦,身量很小,又时刻佝着腰,缩着脑袋,跟在吃的白胖的郑嬷嬷身边,简直瞧不见。
走近才注意到后头还有一个瘦小干瘪的人,脑袋低低的,侧脸上有几道暗沉粗大的黑疤,像是被人用鞭子抽的。
被人问多了,郑嬷嬷才讲,是从西市买的,那里卖的人价格低,又糙实,就是样貌不怎么好看,都是被人牙子打的太多了。
明月还记得郑嬷嬷回忆时满脸惊恐的样子,她手捂着心口,整个上半身前倾,瞪着眼向周围人讲,像是在说什么见不得人悄悄话,“真是吓死我了,那地方不是人待的,进了(牙商)院里,四周都是用笼子关着人,每个挤的满当当的,地上还摆着几个刚死的尸首,身上皮肉都被打烂了,又臭又脏,那个惨哟”她挤了眼,缓了一下“要不是便宜,我一辈子也不想进那种地方”
林蓁蓁也知道西市是个什么地方,原本的情节里,原主还进去过。
原主整天花天酒地,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其中一个人名游志之,此人家有小钱,舅舅为怀安省盐运使,他同样是整日不干正事,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如此,游志之在一次酒会上见到了被众男人簇拥的林蓁蓁,她月白面容,娇嫩明艳,一下子引住了游志之的目光。
那时原主已经满二十一岁,被退了四次婚,轮为全城笑柄。连从五品官员翰林院侍读郭成都拼了前途与她毁了婚约。
游志之了解之下以为自己得了机会,他只要使点手段,多费些心思定能拿下这位“愁嫁”的贵女,毕竟此荡妇想必无人敢娶,他伏地身份给她这个机会,她必会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