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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碎碎念)(3 / 4)

困在格子间里的麻木的牛马,日复一日地消耗时光。

每天,唯有走路的时候是我最清醒也最享受的时光。夜里走在路上,我常站在漆黑的十字路口,等待绿灯亮起。在那一刻,喷薄而出的愤怒与表达欲,让我觉得再不动笔我就要疯掉了。

前段时间,我参加一个活动,被问到“童年的梦想”是什么。我说:“写小说。这是一个和我现在的生活完全无关的梦想,但其实我从未忘记。”

活动结束后,有在场的人给我发消息:“不要放弃。当你把自己的目标说出来,宇宙就会为你铺设实现它们的道路。”

那是我第一次当众提到写小说的事,神奇的是,很快我就真的开始动笔了。

前面我一直在说“梦想”啊什么的,好像这是一个很宏大的目标,但其实不是的,我只是觉得这是我为数不多真正在意的事。我空口白牙地想了那么多年,从未付诸行动,我只是为此感到羞愧。

还是上一篇碎碎念里,我提到过,我对于写肉文有过很多很多顾虑——写作的意义,现实的压力,传播的后果等等。毕竟我写的东西算不上轻口,在发文之前我也想过各种被骂的可能性。何况,如果我要说为了实现梦想我在写肉文,任谁都会觉得无语……

当然咯,肉文确实会限制表达,毕竟我每天都处在“小头”与“大头”的拉扯之中。我在列写作计划的时候,放在肉文里的大约不是我最想表达的东西,但是写作的过程,那些更深的情绪总是不由自主地冒出来。

后来写着写着,我逐渐意识到,那些顾虑根本就不重要。更严肃的文学表达难道就更有意义吗?抒解人类最本质的欲望难道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吗?

再回来说说这篇小说。一个很小的故事我写了叁个月。

在开始动笔之前,我脑子里只有零散的几个画面:第一章两个人在餐厅里重逢,还有第四章结尾以及第六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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