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手上干凝的血迹:“跟着我混吧,封你个总督当。”
“你替他谋篡王位还不够!”绍明挡在陈荷身前:“离她远点。”
陈荷听出他不是来帮绍明的,王室衰微,他手握兵权,倒也正常。
阿财乐了,老主顾对他不错,此地会说汉话的人不多,他乐得与绍明闲聊,他抽出刀具,在树干上比划几下:“我离她近点也没事,毕竟我是来杀你的。”
“你这个陈荷真不错,爱你,做事还利落,你不如直接找她来,”他把尖刀刺进树干,树皮簌簌地掉下来,他恶劣道:“找了我,后悔吧。”
绍明冷眼看他耀武扬威,如同看一只穿衣服的狗:“脏活当然是你来做。”
“我比你低一等。”阿财对陈荷说。
他要杀人,陈荷说:“你是大将军,你最高等。”
“别往后摸了,”阿财拔出枪指着陈荷:“我到底是干这行的。”
“你是大将军,你早就不是干这行的了。”
《琉璃宫史》记载了掸人三兄弟的篡位,陈荷无意与他辩论,他站在历史潮头,绍明和蒲甘都是史书上的过去式了,她只想让她活,陈荷从腰后拔出枪扔在地上:“绍明要去斯里兰卡了,放过她吧。”
“竟然不叫我放了你?这在中国叫什么?”对陈荷的深情,阿财有些惊讶,“鸳鸯?”
“我随时能走。”
陈荷站到阿财身前,目光顶着他的目光,她拿出碎裂的绿宝石:“你要回现代吗。”
阿财笑了,他一直在笑,春风得意,“烂成这样的宝石,我有一箱子。”接着是一声枪上膛的声音,“还是你一个人走吧。”
他要杀绍明,这是历史,如果他此时杀了绍明,我来找过绍明了,至少她的转世不会怨念深重,绍明只比预期早死一天,枪杀,几乎没有痛苦,不是差结局。
“放了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