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之间挨得极近,脑袋紧贴着脑袋,姿态看起来无比的亲昵。
刑澜转过头,突然眼尖地发现李柏冬浅金色的头发不知何时已经被洗得褪了色,发根处也隐隐露出原本的黑色。
也是,最近过年,理发店都还没开业。李柏冬很久没去染发了,黑发都慢慢长了出来。
染发是一件非常麻烦又耗时间的事,李柏冬之前经常和他抱怨理发店的椅子坐着不舒服,在那一坐就是大半天,坐得他又饿又累,身体都僵硬了。
他想到这一点,不禁好奇地问李柏冬:“你为什么总是把头发染成这个颜色?染发很伤身体吧。”
李柏冬抿了抿嘴,忽而垂下了眼。
“因为——”他望着刑澜,忽然说,“因为你喜欢。”
“我喜欢?”刑澜的神色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什么情况?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喜欢染金发的男生。
“我什么时候喜欢了?”
李柏冬继续盯着他道:“那时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你说你喜欢金毛,金色头发的。”
对于任何与刑澜有关的事,李柏冬都是那么的言之凿凿,记忆深刻。而刑澜仍是一头雾水。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终于想起来。
念高中时,他曾经和小孩一起救过学校里的一只腿受伤的流浪狗。
刑澜正蹲下身在给中暑的小狗喂水,身边的小孩默默盯着他,突然开了口。
他的手局促地搅弄着自己的衣角,目光闪烁,紧张兮兮地问刑澜。
“哥。”
“如果以后……以后……”
“你会喜欢什么样子的……”
那么优秀那么漂亮的刑学长,以后会喜欢什么样子的人呢……?
小孩的声音很轻,说得又很含糊,再加上周围声音太吵,刑澜没太听清楚,还以为他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