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的乐团,是个很奇怪的组合,有时候我都很怀疑,他那种实力居然有人要跟他玩,不过长毛笑着说:「好玩最重要,强不强没关係。」
我认为,这是藉口。
他的乐团暂时解散了,因为大家各分西东。我不喜欢过问他太多其他领域的东西,对于一个像风一样飘忽的男人,想爱他,就要习惯他的不定。淑芬给我如此的建议,我也同样这么认为。
因此当他跟我说,他正在跟唱片公司接触,想把自己创作的音乐带寄出去时,其实我并没有很诧异,反正他本来就常常在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他的文学频道上面,有人不断鼓励他去投稿,他老是没有信心,我把他的小说偷偷贴到网路上面去,也还有人喜欢看,然而他却执意想走音乐的路。
「试试看嘛!也很好玩呀!」
玩,常常是他掛在嘴上的理由。笑,是他常常用来面对这个世界的武装。我知道他很穷,他跟婉怡的生活费是分开的,所以他常常一个人饿肚子,为了不让他饿死,我习惯经常约他一起吃饭,吃个饭,我再回沙鹿上课,可是我知道他不喜欢。
「没有一个男人喜欢对自己的女人哭穷的。」淑芬说:「你不要说,去做就好。」
当他已经跟唱片公司谈到合约问题时,我想,他的经济会有点改善了吧!
但结果没有。为了这个问题,我只好三更半夜,又到台中市去找他。
「如果我不能让自己的乐团做编曲,那我卖歌干嘛?」
「你的团不是解散了吗?」
「又组了一个新的,很强的,也很好玩的。」
十一月初,风冷。他刚从台中市的「寒舍」出来,喝了一肚子茶,受了一肚子气。
「不能让乐团自己发挥创意,我寧愿把歌丢进垃圾桶里面,不卖。」
他的头发更长了,已经可以遮住整张脸,但此刻夜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