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中断也不错呀,我觉得,味道刚刚好。」
「可是就是不甘愿呀!」
「那痞子是谁?」淑芬问我。
「一个叫做长毛怪人的,谁认识他呀!」
我把刚才他纠正我错字的事告诉淑芬,淑芬说:「不错的搭訕方式喔!」
「搭你个头!」
她捧着芭乐,坐在我的床边。「我觉得你这样写作太辛苦了,一切都只发生在脑海里面。」
「不然呢?」 「你应该亲身经歷,去谈个两场恋爱的。」
又想鼓吹我往火坑里面跳呀!
「不要,我现在过得挺好。」我一口回绝了她。
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我可以一个人开着车到台中市看电影,可以约几个朋友一起去 ktv 唱到倒嗓,可以毫无顾忌地在新光三越逛一整天。
淑芬说,不不,这是错的。「交个男朋友,看电影他会买票,会帮你拿爆米花跟可乐;去好乐迪唱歌的时候,你在唱,他可以去帮你倒饮料、拿零食;去逛新光三越时,你可以不只看看而已,可以叫他把信用卡拿出来。」
「是吗?人家又不是欠你的。」
「那叫做爱情呀,懂吗?我可爱的小乖乖。」淑芬捧着我的脸,很亲切地对我说。
爱?我一点也不觉得爱应该是这样。爱一个人,除了付出金钱之外,更应该付出的是心力吧!可是淑芬说来说去,讲得谈恋爱好像只是找个金主或菲佣而已,况且,多个人就多个意见,我最讨厌去跟人家协调什么了,一个人,不是很自由吗?
「小乖,长大点,你不可以这么任性的。」淑芬抱着我的枕头,在脸上摩蹭着。「这种爱情的味道,你早晚要尝试的。」她做出很……很……唉……的表情。
淑芬跟我同年,不过她已经交过了一箩筐的男朋友,言情小说对她最大的帮助,就是让她能够很容易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