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好奇的话,「地下室」是我们对刑讯室的昵称。当然,我不认为朗姆洛真的认为我会在严刑拷打之下招供。毕竟早在长湖基地,他就已经见识过我皮糙肉厚的程度了。不过我也不否认,这家伙喜欢看我挨打。他很享受那种过程,而且并不介意亲身参与其中。
那些雇佣兵听到命令,于是架着我想往后拖。但我两脚仍旧稳稳地钉在地上,冷静地看着朗姆洛。山姆还没给我信号。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在干吗?顺便去711买咖啡了吗?但人生就是如此,到最后,你真正能依靠的就只有你自己。
“正确的问题不是罗斯·莱曼在哪儿,而是艾尔希娅·范德梅尔人在何处。”我开口,打算拖延时间,毕竟我就算皮糙肉厚,但也不是很喜欢被人折磨,“你真以为光凭莱曼教授,即便是有我的帮忙,他就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带走一号物品?”更何况我压根根本没有帮忙。这一切都是有人早就计划好的。如果范德梅尔和这事没关系,我他妈就把朗姆洛的短裤嚼碎了吞下去。
朗姆洛阴森森地笑了,他走到我面前,距离近得几乎能碰到我的鼻尖。
“最后的机会,罗斯·莱曼在哪儿?”
我垂下眼睛看他,基本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傻瓜是真的不知道范德梅尔的底细。好吧,本来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既然这样,那也没必要再费劲演下去了。毕竟没有奥斯卡金像奖的评委在边上看着。于是我冲他温柔一笑,把残酷的真相告诉他。
“我不知道。”
然后我狠狠一脚朝他踹过去。朗姆洛立刻仰身往后一闪。我身后的雇佣兵一个狠狠朝我膝盖后面一踹,另一个立刻掏枪想要抵在我脖子上。说时迟那时快,我那一脚踢到一半又被我硬生生拉回来,借着拧身的力道回身反踢。膝盖上挨的那一脚让我身子一晃,但那两个家伙也被我踢得往后飞出去,狠狠撞在墙上。这短短几秒钟之内,朗姆洛已经闪电般掏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