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准备行动吧。”
于是,我们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一步:等待时机,突袭一支雇佣兵小队。这一次运气不好不坏,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我们等来了目标。那群人正从外面返回基地,大概是一无所获,打算硬着头皮回去领骂。他们开着一辆改装的悍马。不过当我们把所有人都放倒之后,这辆车并不是我们选择的一手工具。
正如我们想的那样,这些常驻此地的雇佣兵有自己的通讯设备,比较简陋,但却勉强能用。山姆粗鲁地扒下一个人的制服给自己换上。然后把贡献了衣服的倒霉鬼塞进草丛里藏好,并找出通讯器用代码呼叫了援兵。至于我,我负责在地上躺尸。等那些人赶到,山姆就会举着那把破枪告诉他们:叛变的九头蛇队长偷袭了这支队伍。虽然伤亡惨重,但最终还是把这个叛徒给制伏了。
好吧,我承认我们有赌的成分。但你猜怎么着?我们赌赢了。虽然他们立刻相信了这个说法其实另有原因,但就像笨蛋常说的那样:原因并不重要,结果正确就行。
结果,他们把我押送回了基地。
79 (what if)朗姆洛又有话说
◎我是个有反社会情结的可怜虫,八十年的牢狱生涯对我准没坏处◎
布洛克·朗姆洛,绰号交叉骨,九头蛇骨干成员,世界顶尖雇佣兵。身手不错、口才一般。但他的脏话说得那叫一个让人开心,和温文尔雅的举止简直相得益彰。这号人,你看到他就知道该把自己的嘴巴闭紧,不然就有可能惹来无妄之灾。
平心而论,我和朗姆洛绝对算不上朋友。但就像那首歌唱的那样,命运似乎总让我们相遇。我们之间的关系若说有什么特殊之处,那就是他对我的厌恶始终如一,不只是因为我这张脸很招他恨。但我认为这个理由至少占百分之八十。如果非说他对我的感情有什么别的变化,我猜,他大概是越来越讨厌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