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梁骨远比膝盖脆弱的多,这个事实显而易见,无需论证。那家伙鼻血狂喷,哀嚎着滚到在地的时候,右边那人也已经冲了过来。然而这倒霉鬼只顾着掏枪,身上空门大开。我一脚横扫就把他撂倒在地,然后拽着他的小腿朝着第三个拿枪的家伙猛地抡了过去。就在这时,那家伙正好扣下扳机,然而黑洞洞的枪口射出来的却不是子弹,而是一阵诡异的蓝色光波。
说时迟那时快,我猛地往后一撤,不需要第六感也知道这东西他妈的来者不善。但被我抡出去的那个家伙就没这么幸运了,他在惨叫声中直挺挺往下一跌,紧接着羊角风发作一般倒在地上不住痉挛,七窍流血不止。
真他妈的,见鬼了。
我顾不上惊讶,一个着地打滚迅速逼近敌人,想要缴了他的械。但这王八蛋动作够快,毫不犹豫地瞄准我再次扣下扳机。光波袭来的那一刻,我只觉脑袋仿佛被硬生生塞进一口震动不止的大钟似的,马上就要炸成一团黏糊糊的脑浆。
那该死的光波仍旧持续不绝。我踉跄一下跪倒在地,一时之间天旋地转。捂住耳朵根本没用。那拿枪的混蛋显然把这招当成了杀手锏,不等我像山姆一样倒地昏迷,他就不打算他妈的停下。我用眼角余光瞥见其他几个人正爬起来,知道再拖下去只能更糟,只得拼尽全力咬紧牙关往前一扑。那光波让我脑袋嗡嗡直响,距离拉近之后更是可怕,让我一瞬间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的好。
好吧,我到底还是他妈的想要活着。眨眼间,我已经迎面把那拿枪的王八蛋扑倒在地,然后攥起拳头狠狠朝他脸上来了一下,砸得这孙子满脸开花。枪从他松开的手中滑到了地上。然而这时身后那几个人已经连滚带爬站了起来,根本不打算给我任何喘息的时间。他们显然不知道绅士风度是什么意思。我翻身跃起的同时顺手抄起那把怪异的枪,不假思索地举枪瞄准那几个家伙。扣扳机的瞬间,那把枪在我手中轻轻震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