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打水给你泡个脚。”
没过多久,赫连渊端着一个木盆走了进来。
木盆里盛着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还飘着几片不知名的花瓣,淡粉浮沉,煞是好看。
赫连渊试了试水温,极其自然地单膝跪地,伸手就要去脱长孙仲书的靴子。
把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就要把脚往回缩。
“你、你干什么?我自己来。”
“别动。”
赫连渊捉住他的脚踝,力道不大,却不容拒绝。他抬起头,那双深沉的眼睛在灯火下显得格外专注,只映照出心上那个小小的影子。
“你今天骑了一下午的马,腰肯定酸了,弯腰不方便。”
他说得理所当然,仿佛这本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是……”
“可是什么?我们是夫妻。”赫连渊打断了他,手上动作不停,利落地脱掉了他的靴袜,露出一双白皙如玉的脚,“哪有丈夫嫌弃给自己老婆洗脚的?”
那双脚生得极好看,脚趾圆润可爱,透着健康的粉色,此刻因为受冻而微微有些瑟缩的苍白。
情念悄悄浮起,赫连渊喉头一滚,咽下了那些对长孙仲书来说有些变态、对自己却刚刚好的念头。
长孙仲书却一时怔住了。
夫妻。
这两个字从赫连渊嘴里说出来,无端一种沉甸又笃定的重量。他还没从那两个字其间咀嚼出什么滋味,脚忽而被浸入了温热的水中。
赫连渊的手掌宽大而粗糙,指腹印着常年握刀留下的薄茧。那粗砺的触感划过脚心和脚背娇嫩的皮肤,带来一阵细微的战栗与酥麻。
气氛安寂。长孙仲书垂眼看他,看这个万人之上的草原单于,神明一样剽悍健美的男人,此刻却像个最普通的丈夫一样,半跪在他面前,为濯洗他的脚而俯首。
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