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黑脸吓得惨白,陈亦临厌恶地后退了一步,转过头,猩红的眼睛盯着他们,溅着血的侧脸线条冷硬狠戾,攥着刀的手背青筋暴起:“想死就一起上。”
打架这回事一旦失去理智,就看谁能豁得出去。
花臂咬着牙捂住肩膀:“弄死他!”
陈亦临本来就不怵,再加上又来了个帮手,这群人只是长得唬人,打起来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没撑多久就四散而逃了。
“我还没报警呢。”“陈亦临”拿出湿巾擦了擦他脸上的血。
“这儿没监控也没路人,警察来了看这样得把咱俩逮进去。”陈亦临被他搓了搓脸,不耐烦地歪了歪脑袋,“你还随身带湿巾?”
他只见过同组的一个女同学会随身带着这种湿巾,还印着小花,擦擦手再擦擦桌子,周围一下子就变得香喷喷的,特别精致。
“陈亦临”的湿巾没有味道,也没印小花儿,但……叱咤风云的研究组组长从兜里掏出包小湿巾来擦手擦脸,操,可爱死了。
“陈亦临”叹气:“你经常不洗手就拿东西吃。”
“隔着包装袋。”陈亦临有点心虚,但又理直气壮,“再说老洗手也没用,洗完陈肃肃就舔……”
“陈亦临”给他擦掉脖子上的血:“你怎么回事儿,下手这么没数?”
“我什么时候有数过?”陈亦临挑眉,“我干什么都没数。”
“陈亦临”试图反驳,却突然发现这是真的——陈亦临一直都挺没数的,敢和“幻觉”谈恋爱,敢只身一人跟着他去荒市,敢拿着把刀就捅陈顺,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在梦里自杀,现实里更冲动……在别人眼里完全就是个叛逆乖张的问题少年。
但他竟然一直觉得陈亦临……可爱又可怜,不管干什么都挺招人疼。
陈亦临确实挺疼的。
他趴在床上,后背有几条血印子,“陈亦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