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摇滚的。”
册册听得哈哈直笑,拍着手说:“你不是说看他长得好看,才让他来乐队做主唱吗?”
pa大笑:“那是另外一个因素。”
余晨闷了口酒,说:“摇滚就是没钱,没钱就是摇滚。不过也有那种专门给有钱人家大少爷玩的摇滚。”说着,余晨停顿片刻,指指钟天慈,微笑道,“不过,大少爷现在沉迷穷鬼乐园,再也不回家了。”
pa撇着嘴,一副颇委屈的样子:“我们也没那么穷吧!”
册册连忙打圆场:“咱们是小康,小康。”
余晨捂着嘴笑出声音,嘟囔了句:“我以为pa欣赏的是我的声音。”
pa放下酒杯,瞪大了眼睛:“伯乐挑千里马的时候也得看脸啊!你们说是吧?”
册册一顿点头,目光一动,落在了钟天慈脸上。钟天慈喝着酒,愣了愣,半天才说:“他的脸……做乐队主唱会很受欢迎。”
册册用胳膊肘捅钟天慈,一脸坏笑:“钟大少爷,你也不差嘛!明年要不要试试双主唱乐队?就像浪子乐队那样?”
钟天慈笑着摇头:“我就算了。”
册册点点头,若有所思:“也对,余晨比你更需要关注,他是那种得不到关注就会死的类型……那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勾三搭四?鶯歌燕舞?”
pa笑了声:“招蜂引蝶?”
册册一拍大腿,提高了音量:“对!只吸引果儿可不行,还得要公蜜蜂!公蝴蝶!”
余晨苦笑着喝酒:“我们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吧?哪来的果儿?”
册册朝余晨竖起大拇指,嬉皮笑脸道:“有没有果儿和乐队的名气没有关係,全凭我们主唱的个人魅力!” pa笑了声,朝余晨挤挤眼睛,凑近他说话:“之前烂鞋乐队的人找我要你的电话号码,你知道吗?我怀疑他们要挖墙脚,就随口编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