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婉生下三儿子江卫明没多久,秦淮就在小乞丐要饭的时候从路人口中听说泰丰楼要搬去北平,招牌都拆了。
小乞丐接收信息的效率显然也比路人低,等小乞丐发现这一切的时候,江家已经举家搬往北平。
江家买得起去北平的车票,但小乞丐买不起,他的要饭水平远不如安悠悠,要不出一张车票的钱。
然后小乞丐就干了一件非常牛逼的事情。
他不认识路,但他身体好。
他顺着铁路,一路走一路问,硬生生靠双脚走去了北平。
和小乞丐一起走去北平的秦淮:……
救命,哥们,你该不会是草木精怪吧,我觉得你的脑回路和陈惠红有点像。
看了这么多精怪的记忆,就你和陈惠红喜欢跑马拉松,还是以月为单位的跑。
第629章 ??(五)
当秦淮跟着小乞丐一路从关外硬生生沿着铁路轨道走到北平,看到北平城的那一刻,他只觉得不真实。
就算小乞丐是精怪,这也太荒谬了。 哥们身体素质这么好,能力又如此超模,志向也不是一定要当乞丐要饭,却坚持要了这么多年饭,还要的不咋地兜里掏不出两个子。
只能说哲学家的世界秦淮确实不懂。
小乞丐到北平的时候正值夏天,已经俨然活成了一个真正的难民的模样。身上的衣服,说是衣服已经是抬举,用布条捆在身上来形容更加贴切,头发又长又乱比鸡窝还鸡窝,从他头发里钻出两只小鸟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脸已经不能用脏兮兮来形容了,身上的泥更像是一层保护壳,别说分不清小乞丐是男是女,远看再近视一些都很难分清楚是不是人。
小乞丐到北平的第1件事情就是在郊外找了一条没那么干净的河,把自己身上洗干净。头发太脏太乱洗不干净,就捡了一块薄薄的石头磨尖利把头发剃掉,要饭的这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