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哥必须得回来,他不回来我的世界都有可能因此而坍塌。”
唐斯之所以叫这个名,本来是希望他能斯文一点,结果倒好,成了个斯文败类。
他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没什么上进心,擅长享受人生,爱好是漂亮姐姐,特长是泡漂亮姐姐,比他小的不行,比他小的就算是天仙下凡也只能做知心妹妹。
有人担心唐斯老了怎么办,比如五十岁之后,难道还只喜欢比自己大的姐姐,那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唐斯说,走一步看一步吧,也说不定哪天我就变了味口,喜欢比自己小的了。
要说唐斯有什么优点,大概是帅。但帅是唐家的出厂标配,不帅不是唐家人。就连唐轩辕一把岁数了都还能蝉联广场举办的“最想跟他跳舞”竞选活动第一名,所以在帅是基本盘的唐家,除了风流,唐斯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
......还是有,特别喜欢狗算吗?唐斯见到狗就走不动道,特别是大型犬。然而上帝明显是要跟他对着干,他天生对狗毛严重过敏,但路上见到别家的大狗还是会忍不住伸手撸几下,边撸边打喷嚏,打得泪流满面,擤着鼻涕,用与平时完全不一样的声音,胸腔共鸣地说:“你是谁家的可爱宝宝呀?”
唐斯知道,如果大哥不回来,那公司就要交给二哥。前提是公司不把洁癖的二哥逼疯,那就一定是二哥的洁癖先把董事会逼疯,总之这俩肯定得疯一个,他不希望二哥成魔。
心疼归心疼,他也没打算主动请缨接下下一任董事长的头衔,世上没有任何事可以耽误他约漂亮姐姐,如果有,那一定是有其他漂亮姐姐同时约他。当老板这种事,谁爱当谁当,反正他不。
给唐老爷子翻译翻译,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家门不幸。
唐乐率先冷静下来,他提议:“派人把大哥劝回来。”
唐轩辕问:“你知道他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