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初摇摇头:“还在想设定,目前想的是异能读心术,但是有点腻了。”
他从十八岁就开始画漫画,画到现在已经有六年了。
总共画了有两部作品,两部都火了。
但两部都是沙雕小甜漫,老实说乐初真的画乏味了。
陈言也想为好友排忧解难,他小小地提了一个建议:“要不换一种题材呢?比如比较正经的漫画,文艺风啊治愈风啊狂野风,都试试呗。”
乐初拿着画笔在数位板上轻轻戳着,“我也想过,但是也没灵感,难受死了。”
言啧了一声,他的眼神看着乐初那张帅气又不失可爱的脸蛋,“要不你去谈个恋爱呢?”
“谈恋爱?”乐初蹙眉重复。
“对啊对啊,说不定谈个恋爱就有灵感了。”
谈恋爱吗?
乐初思索了片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如果是为了灵感去谈恋爱,这是对我对象的不负责任。”
他不愿意这样做。
陈言知道乐初的性子,他也只是提个建议:“行,没事,不急。”
乐初点点头:“我知道。”
吃完下午茶,乐初就和陈言离开了咖啡厅,在临走前又遇见了于磊,但是男人这次并没有缠上来。
乐初背着没有画一根线条的电脑坐上车回了小区。
刚走到小区楼下,乐初迈进楼里的脚步一顿。
他的视线落在刚刚余光瞟到的站垃圾桶旁扔垃圾的男生身上。
男生染着一头白毛,身上搭的是一件黑色短袖,小臂上的肌肉线条明显,是经常健身的成果。
神情很冷,仿佛睥睨一切。
乐初不由得在心里做了一句打油诗:
白毛配黑衣,三字爱装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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