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有什么用!
散会后,我整个人趴在桌上,吴依珊从隔壁跑了过来,她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欸,你还活着吗?」
她制服外面套着浅黄色社服,还扎着两颗包子头,看上去就是四个字——活力四射。
相比之下,我是惨不忍睹。
要说附中的校训是「会玩又会念书」,那么吴依珊就是属于会玩,而我则是会唸书,两个人搭在一起刚好凑齐了这句话。
她是隔壁康服社的活动长,平常忙起来经常不见踪影,而社课结束后,还得去其他校开会,继续准备之后的活动。
要不是她刚结束迎新,也不会有时间来校刊社关照可怜的我。
「死透了。」我抬起头,声音虚得像刚跑完八百公尺。
她一脸幸灾乐祸,「怎样?社长终于不让你混了?」
我把刚才那段惨剧简单说了一遍,她听完非但没有同情,反而眼睛一亮,像是闻到肉味的猎犬。
「我有一个很棒的点子。」她语气兴奋得令人害怕,我立刻警戒。
「我不要!你每次说很棒的,通常都很可怕!」
「不会啦。」她拍胸脯保证,「你们校刊印出来不是都被丢在角落吗?那乾脆写点大家真的会想看的。」
我心里一沉。「你想干嘛?」
「票选封面人物啊!」她笑得理直气壮。
「还可以再做一期专访,这样你有照片又有内容,版面一瞬间就塞满,而且光是票选活动,大家就会抢着填表单,不就有讨论度了吗?不然谁在乎校刊写什么?」
我盯着她,半信半疑,「会有人想填吗?」
说得斩钉截铁,「只要你把选项做得够刺激。」
我本来想说这种东西谁在意,但仔细一想,班上的同学也会拿着手机,在表特版或告白版上滑来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