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喜欢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还有那个相框,你一定认出来了,是从全家福里裁出来的,我指的是我们三个那张。这是我为自己选的遗照,也是我希望你和念念,最后记住我的模样。
以前我一直觉得,垩星公墓是最适合我长眠的地方,但现在,我有了更好的选择。
埃米,把我葬在你的动物墓园吧。
让我变成养分,滋养你府邸上的每一朵花,你伏案工作的时候,一抬头就能闻见我;或者让我变成一阵风,在念念荡秋千的时候,偷偷推他一把。
就像那些在你府上寿终正寝的松鼠、兔子和狐狸,我又何尝不是一只偶然闯进来的小动物?来的时候灰头土脸、满身是伤,在你这里得到了永远的庇护。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办法亲眼看见念念长什么样子。不过不用想也知道,一定特别像你。毕竟,我可是投了好多硬币许愿的,要是不灵验,哼哼,我就亲自去找那些神啊仙的算账!
现在我一抬头,就看见念念在跟你比谁的沙堡搭得快。你也真是的,怎么能允许他用八根触须参赛呢?这根本不公平。
写完这里,他已经赢了。我不能继续写了,因为他正朝我跑过来,多半是来炫耀他是如何大获全胜的。我可告诉你,孩子不能老惯着,你得教会他什么叫公平竞赛。
这次我替你说,以后,就要靠你自己了。
你的妻子
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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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字映入眼帘时,埃尔谟的膝盖一弯,重重砸在地上。
眼前再次模糊,分不清是血是泪,他猜是血,因为视野边缘正被黑暗吞噬。他不敢抬手去擦,怕弄脏了手里那封信,只能拼命逼自己聚焦,透过那层晕开的黑雾,死死盯着落款。
你的妻子。
妻子……
抚过这几个字的瞬间,全身的血液仿佛都顺着字迹的一笔一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