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回那17楼的我的家。
快跑!立马!马上!不要犹豫!抓住机会,派出所就在前方不远处,还有点距离,她追不上我,起码不会立马追上,快跑!跑起来。
我抬起脚步埋头猛冲。我现在大叫救命,反而会引起骚动导致路被堵住,也极有可能被趁机追上来的疯子小姐抓住然后她告诉这些人我是精神病人,就因为这个人给我在里面穿了病院里的病服,她拉开外套就能跟别人证明真假,这个预防工作当真做的我心服口服。
砰——砰——砰——砰!我的心脏跳地好快,快到撞得我的胸口疼得不行,我恍惚是疯子小姐在身后朝我的心脏开了数枪,我快呼吸不过来了。
耳边全是与空气摩擦出的呼啸声,我拼命地跑啊跑,本以为疯子小姐会喊人,说我是精神病人,快帮忙抓住我,可她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太害怕了,太紧张了,我想不了太多,只顾着往前冲,直到看到代表正义给人安全感的派出所,我也一刻不敢松懈,狂奔进去。
明明生死攸关,明明害怕得不行,可我的嘴角却控制不住地微微勾了起来,因恐惧而紧抿,因开心而上扬,二者互相牵制,使我的表情渐渐扭曲惨烈起来,可狂奔导致的缺氧令我不得不张嘴呼吸,最终成了无法缓解的哆嗦。
谁能明白我的心情,整整三十二天,我失忆了整整三十二天,和游欢分开了那么久,可是,接下来,几分钟后,我就获救了,我就可以联系到我的游欢,就能跟她重聚了!我还可以问游欢,究竟发生了什么,能够拨开所有的云雾,彻彻底底地看到她的模样,听到她的声音,感受她的气息,让她把我们之间的回忆全告诉我,缓解我失忆的痛苦。
我的游欢,我真的好想她,想告诉她我这些天遇到的事,想向她寻求安慰,做噩梦的时候终于可以去依赖一个人,她会无条件地抱着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她在我身边不用怕。
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