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优选。
孙无仁昨天去洗了车,还做了个超显白的酒红金丝美甲。下班去洗浴spa,觉都没睡,狂风骤雨地装点自己。
姜黄长外套,咖色贝雷帽。淡紫眼影,眼下腮红,还精心点了许多小雀斑。在镜子前美半天,觉得自己简直绝世美男女。
可等到了地方,觉得自己更像绝世傻波一。
天还没亮的冬季清晨,守在旧小区的门口。只为了掐着天蒙蒙亮的时候,问他买不买婆婆丁。
五点半,多冒昧的时间。买婆婆丁,多可笑的借口。
可他又能怎么办。见不到郑青山,他多愁善感、寂寞孤单、疲惫不堪、长夜漫漫呀。
孙无仁知道,郑青山是个极难接近的人。像被大雪掩埋的小屋,看不见门和窗户。可同时他也知道,那小屋里的人一定还活着。因为烟囱里还冒着一点炊烟,温暖过路人的脚面。
一只被烧掉半身皮毛的狐狸,在冰天雪地里流浪。踩到这么一点暖和地方,便不愿离开。
它想从雪里挖出一条道。钻进屋里,依偎着灶台住下。也想把屋里的人拽出来,晒晒太阳透透气。
听说郑青山没有老家。他是被怎样的一双手带大?有着什么颜色的童年?
听说他没有成家。他谈过几场恋爱?是如花开花谢般圆满,还是锈在胸口般遗憾?
听说他聋了半边耳朵。这残缺是来自一场荒唐的争执,还是某个痛苦的意外?
有关郑青山,孙无仁想问的实在太多。就算不贪图那些沉重的过往,只是眼前的点滴也好:昨晚睡得咋样?做了啥梦?工作受没受气?哪怕仅仅是‘今儿午饭咸了’这种鸡毛蒜皮,他都想悄悄拾起,藏在裤衩的夹层里。
动心不稀奇,好感来得也容易。可孙无仁觉得自己这个上头劲,好像是要发疯病。
疯就疯吧。人生短短几十年,能遇到几个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