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的间隙,不远处的路口的小车正在等红灯,助理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之时,目光忽地一顿。
她揉了揉眼睛,有些惊讶的朝这边指了指,“那不是沈聿的狗吗?”
闭目养神的纪柔摘下眼罩往这边看过来。
总从收养了小獒之后沈聿对这只狗简直是当作亲儿子一样看待。
还带着狗去了几次公司。
纪柔对他的事情关注的多,自然有不少人给她发过沈聿和小獒的照片。
爱屋及乌,所以纪柔对小獒便也关注了些,那些照片被她反反复复的看了许多次,以至于尽管隔着一条马路,她也一眼就认了出来,这确实是沈聿的狗。
目光转移到那牵着小獒的女人身上,直到她接过烤红薯在小獒面前晃了下,牵着小獒进了小区之后纪柔才收回视线。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便是她想要用保姆或者是收钱帮忙遛狗之人的所谓借口来安慰自己也无济于事。
纪柔一瞬间就反应过来,这就是那个让沈聿心心念念惦记了五年,酩酊大醉的抱着电线杆痛哭却还是爱得要死要活的人了。
助理瞧着她的脸色,讪讪道:“我看这人挺普通的,这沈聿未免太没眼光。” 纪柔便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将眼罩又带了回去,瞧不出喜怒。
……
沈聿醒来时屋子里亮着小台灯,额头上贴着退烧贴,床头柜上放着杯仍然温热的水,还有一张便利贴。
病魔飞走,他觉得自己简直立刻就能爬起来飞奔两圈。
便利贴上说她先去遛小獒了,很快回来。
米粥的香味从门缝里挤进来,沈聿完全控制不住自己雀跃的心。
徐岁没有去参加陈泊舟的生日宴。
她为了自己回来了。
沈聿美得不行。
果然,他在徐岁心里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