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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第7节(4 / 7)

公诉人问。

“我们曾接到他妻子徐女士的求助电话,称遭到了被告人的虐待和殴打。”王凌说。

“证人,请你辨认一下,徐女士是否就是本案的被害人?”公诉人递给证人一张照片。王凌看了看照片,点了点头。

“对于徐女士的请求,你们的调查结论是什么?”公诉人问。

“没有结论。”

“为什么没有结论?”

“调查一开始,徐女士就表示不需要我们调查了,说是自己摔伤的,请求我们的介入是希望能够引起被告人的注意。”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徐女士称被告人平时对家中关心较少,一心扑在工作上。”

“从你个人角度来讲,你认为,被告人是否曾对被害人徐某实施过暴力行为?”公诉人问。

王凌没有立即作答,而是想了想,才说道:“我认为被告人曾对被害人徐女士实施过暴力行为。”

“你有啥证据?”老罗突然站了起来,问道。

“辩护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辞,还没到你提问的时间。”审判长提醒道。

“没关系。”公诉人毫不在意地说道,“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请辩方律师提问证人。”审判长说。

“证人,你说我的当事人对徐某实施了暴力,请问你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老罗阻止了我起身发问的企图,问道。

“徐女士身上的伤痕和我们调查时她的精神状态。”王凌说。

“我记得你和我的同事讨论过这个问题,你说徐女士亲口承认伤痕是她自己造成的,与我的当事人无关。”

“是的。但是那并不是我们的结论。”

“那你们的结论是什么?”

“我坚持认为徐女士自己不可能造成那种皮带抽打的伤痕,尤其很多伤痕在她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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