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消息,也跟纪正初一起,招呼李黎进来吃饭。
从缝隙里看,张书书已经收拾好东西站起身,刚好抬眼看见李黎的背影,和迟欢对视。
张书书感激朝她一笑,找了个理由拉着林侨离开餐厅。李黎有感应一般,突然回头看向那桌的方向,只剩空荡荡。
迟欢笑着招呼:“来都来了,坐下吃点儿吧?”
李黎找人焦急,又偶遇了纪正初,面对夫妻俩如此热情的邀请,他实在不好拒绝,这才跟秘书说来到这里的真实目的,只让秘书帮忙找人。自己真的坐了下来,跟两人一起庆祝“牵手的第一百三十二天”。
迟欢拿了双公筷,给李黎夹菜:“别客气,吃。”
李黎皱着眉往嘴里塞,咽下后问迟欢:“书书今天跟你们去看演唱会了?”
也不是什么私事,李黎既然能这么问,就一定知晓。迟欢不瞒他:“是。”
李黎放下筷子,冷笑一声:“看来我得好好给她上上审美课,今天表演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她一个主持人,就去看这帮毛头小子的表演?”
迟欢:“?”
她慢吞吞开始剥花生,掐着嗓子问,“今天这表演是乱七八糟?那在您眼里,什么才是高雅艺术?”
李黎想了想:“当然是明唐那种,国内唱作人顶流。这是她该看的,她呢,也应该请明唐去她那综艺,本来就没什么名气,再不砸钱请点大明星,到时候失业还不是得靠我?”
的确,明唐的确是目前国内最好的唱作人,但不必拉着人家下水。
李黎这副说教的样子,正是迟欢在原文中最讨厌的时刻。
自以为了不起,用自己狭隘的三观来看世界。若是别人提出反对意见,他会用高高在上的语气,告诉这个人,是你的认知太过浅薄。
但他是主角,读者会包容他一切缺点,用霸总手段撩女主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