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差不多都整理完了,墨水瓶、羽毛笔还有圆珠笔、羊皮纸、两根发带,嗯,好像差不多了。
珀拉瑞斯取出最后两样东西,一个是他的小狗玩偶,这个差不多算是他的阿贝贝,得陪着他一起睡觉。
珀拉瑞斯将玩偶放在他的枕边,给他盖好被子,还小心地拍了拍。
赛勒斯被萌的心肝乱颤,无声尖叫,简直太可爱了吧~
然后就是他的丑萌挎包,里面被邓布利多教授施了永久无痕伸展术(是一次找邓布利多教授请教问题时,教授见他小小一个,抱着老大一堆书,看不过去,帮他改造的,感谢邓布利多教授!)。
空间很大,保守估计,可以放五六百本书。
珀拉瑞斯真的很喜欢很爱惜这个包包,因为是莱姆斯亲手做给他的,他从四岁那年的生日背起,已经快七年了,依然保护得很好。
“呼~”收拾完啦!
珀拉瑞斯一转头就看见赛勒斯正捧着脸盯着他看,笑得很古怪。“呃……怎么了吗?”
赛勒斯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你那个包很可爱,自己做的吗?”
珀拉瑞斯闻言有些骄傲,觉得赛勒斯的眼光可真不错!“是我教父亲手做的,我也觉得特别可爱。我叫他科利,因为他有一个卷尾巴。”
“这也太可爱了吧。”赛勒斯两眼放光,但看得明显不是科利,而是珀拉瑞斯。
珀拉瑞斯骄傲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科利就是非常可爱呀!
塞德里克这会儿才有点珀拉瑞斯真的才11岁的感觉,“咳,累了一天了,不如我们先去洗漱,今天早点休息,毕竟明天还要上课不是吗?”
珀拉瑞斯点了点头,“你们先去吧,我得给家人写信。”
“那好,我先去。”欧文也不推辞,直接就拿了睡衣去浴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