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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244节(5 / 6)

备的塑料桶全部塞满了:串好的素串泡在水里,肉串的外面罩着冰袋保温,担心那一桶油会不够用,还特地又备了一桶。

沈瑶替陈晨想到的方法还是摆摊,不过不是卖烤串,而是炸串。

炸串不会冒出浓烟,效率也要高出不少,更重要的是,可以做炸串的食材很多,油温要比火温可控得多,不用担心过火或者做不熟的风险。

高热量的食物最容易带来快乐,炸串不像正餐,只有饿的时候才想吃,只要味道做得够香,就不怕别人不会闻着味儿来消费。

尤其是挑对了地方,像那种人流特别多的地方,更是容易叫卖。

“我们今天去哪?”

沈瑶挠挠头,“麦迪逊广场花园。”

陈晨:!!!

“不是吧不是吧,麦迪逊广场花园?”不止是陈晨,乔伊也惊到了,“你知道今天那里是谁来开演唱会吗?”

“当然知道,是麦克啊。”

沈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陈晨,声音越来越小:“陈一直以来的偶像。”

麦克可以称得上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即使在这个信息流通还不算发达的世界,他的粉丝也遍布每一个国家。

他经常会举办一些公益演唱会,用于慈善,这一站来到麦迪逊广场公园,就是为了遭受战火的儿童筹款。

陈晨最喜欢的歌手就是麦克,他虽然没有那么狂热的追星,但他之前的随身听里装的都是麦克的磁带,听琼恩说,陈记之前的墙上还贴过不少麦克的海报。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定在这里。”陈晨问她道。

“那怎么了?麦克举办演唱会是为了捐款,我们蹭一蹭热度是为了……给你买房啊。”

沈瑶没有提前说,就是感觉陈晨会不赞成。

因为在他看来,借着偶像的热度赚钱是可耻,他连演唱会的入场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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