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跟季茗穗在一起的那十一年,她别的地方没什么长进,自信心倒是成倍成倍的增长。
坐在马桶上洗澡的时候,宋钰发现她的身体不像昨天那么燥了。
她惊喜的眨了眨眼睛。 什么情况?
昨夜还馋季茗穗馋得要死要活的她,醉了一次、睡了一觉之后,就像狠狠发泄过一样,身体里的邪火消散了一大半。
宋钰比较了一下,昨夜她对季茗穗的馋,是馋得直咽口水的那种馋。
今早她对季茗穗的馋,只是馋得直抿嘴唇的那种馋而已。
虽然她还是挺馋季茗穗的,但是现在的她,明显没有之前馋得那么厉害了。
宋钰疑惑的挠了挠头,“我这么有出息的吗?”
不仅很快就适应了日常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还很快就适应了妻妻生活方面的由奢入俭?
连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我这么争气的吗?”
洗完澡、吹干了头发,宋钰去衣柜前选衣服。
今早她挑了一件白色针织衬衫,搭配黑色直筒西裤,以及白色的尖头高跟鞋。
头发用银色的鲨鱼夹随意的抓起。
再背一个灰色的斜挎托特包。
宋钰站在穿衣镜前面,看着自己今天的穿搭,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满意过后,宋钰微微叹了口气。
以前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季茗穗要是看到她这么用心的搭配一套衣服,肯定会先口头夸奖她半个小时,然后等到了办公室,再给她发一条好几百字的小作文,赞美她今天是如何如何的漂亮、如何如何的时尚的。
可是重生之后的季茗穗,再也不会像上辈子一样,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
这辈子的季茗穗,只会认为她是个随意解雇销冠的脑残老板。
“不对……”宋钰晃了一下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