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那帮盗匪会出发去东南方四十里外,打劫一隻要赶进城的大商队。去打劫的一共有五十人,而在山寨留守的有三十人。
虽然算过到时实际要进城的狼,加上他自己,只要二十八匹便足够,也就是只要二十八张人皮,外加五张备用。
不过,既然都要剥了,就乾脆全解决。一是斩草除根才能确保进城的计划不会败露,也就是要装就给他装到底。
二是收復基尔曼城后,这些江洋大盗也要收拾的,他不太相信也不想要招降这些穷兇恶极的人渣。
虽然披人皮进城杀人,可能满不人道的,但很符合狼道。
毕竟是剥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皮,又不是老百姓的皮。
伊菲森已让子夜带着十五匹狼,在山寨附近守着,等他们一伙五十个强盗走远后,再进寨子把剩下的傢伙收拾乾净。
而他自己则率二十匹狼,在傍晚时分堵在路上等那倒楣的五十名盗匪。
按狼群社会自古来的规矩,除了怀孕和狼崽还没断奶的母狼,以及还未长齐长硬爪牙的半成年狼、受伤生病或残废的狼,其馀不论公狼母狼老狼,在狩猎和出征时,都得上战场。
而狼王更是必要亲征每一场,千百年来,没有哪个狼王会躲在其他狼背后捡轻松的活干。
因为狼王是狼勇猛睿智最佳的化身。
他在广场上亲点了二十匹狼,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急匆匆的跑到队伍最尾端。
伊菲森和其他狼都把目光转向那名男子,他一脸「怎么都没狼叫我」的着急表情。
「等太阳一过屋顶,门口集合出发!」
伊菲森语毕,眾狼便散去做出门的准备。
那名赶来的男子没有走,到他面前着急开口道:「王……」
「风玉子,白桂她还好吗?有一阵子没看见她了。」
「她很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