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冲洗过后他擦着半干的头发,重新捞起手机,视线偏移几分,落到穿着睡衣发呆的沈瓷身上,轻声道:“去换衣服,出门。”
沈瓷回过神在脑海中一阵头脑风暴,得出了还得回云城酒楼的结论,闷闷的哦了一声光着脚准备要走。
衣服后摆被拽住,他扭过头,沈时厌的眼神十分平静,和平常没有半点不一样。
“穿鞋。”
瓷有一点活过来了,因为沈时厌还在管他,就说明不会把他丢掉。
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结论,可能大概也借鉴了一下宋秋池的个人经验,毕竟上次他犯错误已经严重到沈时厌三天都没有跟他说话,可中间有一天他犯胃病,沈时厌还是绷着脸进了他的房间把手伸进他的被窝。
沈瓷记得,是因为院子里进了只胆子很大的流浪猫,他放了小猫进房间,结果是把沈时厌书桌上日日都要拿在手里看的平安符给叼走了。
他没有听沈时厌说过关于这个平安符的只字片语,但他明白,那是对沈时厌来说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沈瓷在院子里抓了很久的猫,弄的一脸灰,才把平安符夺回来。
但上面多了几根猫毛还有两个被尖牙咬穿的小洞。
那是第一次,他在沈时厌脸上看到那么明显的怒气。
后来沈时厌就不再把平安符放在桌子上了,也离遇到的每一只猫都远远的。
“又发什么呆?”沈时厌工作后很少穿西服以外的衣服,现在穿着一身灰色的休闲常服,戳了一下沈瓷的脑门。
现在沈瓷已经完全确定了,沈时厌不仅不会丢掉他,也并没有生气。
他重新牵住沈时厌的小指,问:“我们现在回去会不会太晚了?”
沈时厌和沈瓷并排的时候总会步子跨的小些,有一种长腿伸展不开的别扭,他把另一只手抄进兜里,“不回去,他们都吃完了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