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是最低调的那种银灰色,车窗贴着深色的膜,四个轮胎看着比普通的要厚实一点,除此之外,和马路上随处可见的那些拉货小面包,没有任何区别。
赵晓晓绕着车走了一圈,用手在车门上敲了敲。
“梆梆梆——”
声音不对。
这声音很沉闷,完全不像空心的铁皮。
“林伯,”赵晓晓的眉头皱了起来,“这车怎么感觉这么重?这铁皮是不是太厚了?百公里得耗多少个腰子啊?”
“少奶奶,这是为了安全考虑,”林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辆车的车身,采用了军用级别的复合装甲材料,车窗玻璃是十厘米厚的防弹玻璃,轮胎是特制的防爆胎,即使被穿甲弹击中,也能以八十公里的时速继续行驶一百公里。”
林伯顿了顿,补了一句。
“整车重量约五吨,发动机是十二缸的,经过了特殊调校,百公里油耗,折合成95号汽油,大概在三十升左右。”
赵晓晓的碎屏计算器已经掉在了地上。
百公里三十升油。
这哪里是买菜车。
这分明是一台披着车皮的装甲车!
赵沈青站在车门旁边,手抖的比他第一次串门帘的时候还厉害。
他这辈子开过法拉利,开过兰博基尼,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拥有一辆防弹的五菱宏光。
“哥,你来试试。”赵晓晓把车钥匙塞进了他手里。
赵沈青颤抖着按下了开锁键。
车门发出了“咔哒”一声,那声音厚重,像是银行金库在解锁。
他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车里的内饰,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没有塑料感,全是顶级的真皮和碳纤维饰板,中控台的屏幕尺寸比赵晓晓的计算器还大,上面显示着各种他看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