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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七阁 > 太子的黑月光/和太子一起要过饭 > 第4章

第4章(3 / 7)

的脚丫,白皙如梨花瓣,跟脸手不是一个肤色。

在上京,郎君若看了姑娘的脚,是要娶人为妻的。

但显然,萧韫珩没有把阿晓看作姑娘家。

他呆愣地望着阿晓从鞋子里倒出一颗碎银子,少女捏在手里吹了吹。

他惊讶问:“你不觉得硌脚吗?”

“垫得稻草厚,还行,没办法的事,我得防着有人偷我钱。”

她恋恋不舍,索性别过头眼不见为净,伸手给他,“你别私吞了。”

萧韫珩叹气,讲究地掐了片树叶,包住从她鞋里拿出来的银子。

“放心,我不会私吞。”

*

王行买了笔墨砚和一沓纸,挑了个风和日丽之晨,摆了摊子在街上。他叫阿晓磨墨,阿晓不会,他只好自己磨。

阿晓托着腮,在旁看,打了个哈欠道:“你要是想写字,把树枝用火烧成碳,在木皮上写不也一样,何必花这么多钱买这些。”

“这不一样。”

他弯袖执笔微微低俯着腰,像覆雪折竹,竹是骨,雪是衣,他那件衣每回都洗得干干净净的,比阿晓的还要干净,她不懂,反正每次都要弄脏,何必那么麻烦。

想起有一回下雨,衣裳没干,索性他就不去要饭,让他穿她的又不肯穿,那是他最犟的一次,气得阿晓火冒三丈,实在没辙,亲自用扇子给它扇干了,他才去要饭。

她移开视线,随手捏了张他写好的字看,阳光穿过宣纸,勾勒墨痕,她眯着眼,盯着瞧。

“反了。” 萧韫珩余光漫不经心扫过,转而专注笔下的字。

又转过来看,实在看不懂,疑惑问:“会有冤大头买这些东西吗?”

“这个位置很好,往东走三十步是府衙,往西走二十步是书院,往北走十步就是酒楼。”

他平静道。

阿晓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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