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没事的话我先去下一家了,你们村儿还有好几家要去呢!”
“快去吧。”林笙朝他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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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林笙的烧腔骨出锅了,还蒸了细面馒头。
不过腔骨里的血水是孟寒舟洗净的,火是孟寒舟看的,翻锅也是孟寒舟拿的锅铲。
林笙只是负责把食材倒进去,加加水、撒撒盐,动动嘴。
偶尔锅里油点溅出来,吓得从来没下过厨的孟大少爷张牙舞爪,好似要跟锅里的肉骨打架一般。
两人挤在狭小的灶房里,一起做完了这顿饭。
孟寒舟虽亲自参与了这顿饭的制作,但看着这一盘嶙峋怪状的骨头,还是有点嫌弃——这种骨头多肉少的东西,以前在侯府的时候连下人都懒得吃,更不说大少爷了,那是压根都不可能出现在孟寒舟视野里的。
尽管表面看上去的确汁水浓厚,可这都是骨头,有什么好吃的?
他转头看了一眼林笙,见他直接用手拿起一个,放在嘴边啃。
啃不到的缝隙,用筷子尖戳一戳,连肉丝带汤汁一起吸溜到嘴里。然后又撕下一瓣馒头边,去沾烧腔骨的汤汁,一口泡汤馒头一口骨头。 很快就吃得嘴边油亮亮的,莫名看起来很香。
孟寒舟咽了咽口水,心想难道真的很好吃?
实在没忍住,挑了个小的,拿捏着姿态尝了一下,眼睛旋即就亮了。小火烹了很久,汁水都已经深入到骨头里面去了,浓红的酱汁里还有一种像是药味,但却让肉骨变得更加馋人的香味。
他啃了几口果然不得劲,也放下了筷子,像林笙一样下手抱着啃。
他们俩来了这文花乡,因为没钱而省吃俭用,大半的餐饭要么是面片汤,要么是菜粥,即便有偶尔孙兰家捎给他们的吃食,也只是解解馋。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吃上荤腥了。
“区区骨头,没想到还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