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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第二卷卷尾语(3 / 5)

》的部分(晋时史料),那含金量能一样吗?

(是的,推究史料时代不是简单看记载这个史料的书的成书年代,而看其中具体的史料来源。所以有时候,南齐时修的《晋书》反而没有唐时修的《晋书》时代古,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判断。)

凯鲁亚克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没关系,路就是生活。”(《在路上》)

谣言虽然越来越多,事却不能不做。在第三卷中,我在涉及到历史谣言的时候,还是会予以辨明。对学界空白、聚讼不定或者论述错误的问题,还是会予以考证。值得出文献明示的,依旧会出文献明示。

人话就是,该考据考据,该出注出注。

需要再次重申的是,我的注是不占正文字数的,之前很早就说过,我的正文字数一般都是2700-3500上下,具体多少字按情节和场景而定。比方说“阿五在街上走,买了菜,回去吃火锅。”这句话在我这儿可能永远不会作为一章的结尾,因为我感觉它不像结尾。

我一定会写到像结尾的句子的时候,才会结尾。当然,也有时间不够情节未尽但只能先结尾的情况,但也至少是有些结尾的样子,不会不管不顾随便结。

而我每回都是结完尾再出注的,如果结尾时间不够,那更没时间出注。

所以加不加注和正文多少完全没有关系。白居易诗云:“他日终为独往客,今朝未是自由身。”我这个船长如今不是独往客,行文弄笔也是带着镣铐跳舞,那就许我的注跳得自由些吧!

让注的自由与镣铐的束缚共同造就婀娜之舞!(泰戈尔《流萤集》,原句是“风暴的自由与茎干的束缚”)

注先注好,婀不婀娜的再说......

我之前说过,书中情节人物都是贯穿的,有时贯穿章节长,更得又慢,怕大家忘了,所以偶尔会在正文中加前文的照应部分,但这种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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