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所求不得者(上)
但在之后的二十年里,他们的地位却戏剧性地颠倒了过来。
首先是这个女孩的父亲因为触怒了当时的皇帝提比略而遭到了报复,他甚至不得不离开罗马,被流放去了西西里——这在当时正是相当可怕的惩处。更糟糕的是,女孩的夫家也同样被提比略皇帝盯住了,或者说当时的提比略皇帝正在着手限制元老院议员们的权力,以及打击行省总督的嚣张气焰。
所有被他纳入惩戒名单的元老都受到了处置,行省总督也遭到了逐一清算,而这个女孩丈夫的父亲正在外省担任总督,却又不是提比略的人——马上就被皇帝立做了靶子——而提比略皇帝的做法甚至称得上残忍。
总督的儿子被直接召进宫中,被迫揭发自己的父亲,最终这个家族的主人因在行省的盘剥、掠夺被判叛国罪成立——但这本来就是被默许的。
罗马的行省总督可没任何相对应的俸禄,相反的,他们为了谋求这个职位,倒是要先付出大量的金钱——这些钱有的时候甚至是向商人借的,利息极高。
可以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不成功便成仁,不成功,等着他们的就是破产和流放,成功了,他们到了任地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大肆敛财,才能从高利贷的压迫下喘口气。
这样的行为要持续好几年,才能让他们从岌岌可危的边缘地带回到安全的平地,甚至有攀升的可能。
在这个只有父亲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拥有对家庭中每一个人生杀予夺之权的罗马社会中,这位总督的儿子做出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惊世骇俗,在罗马掀起了轩然大波。
有一部分人认为那位行省总督是被提比略皇帝诬陷的。但更多人认为,能够让儿子出于道德和公益揭发他,他一定犯下了不可宽赦的罪过。
果然,如提比略皇帝所期望的那样,他先是被定罪,之后在羞愤交加之下自杀。
对于皇帝来说,这只不过是收回权力的一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