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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与飞碟的唱片约正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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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到百分之八左右。

而除了歌手版税。

陈致远个人跟飞碟还有另一项版税合约。

词曲版税。

开丽在这方面考虑的很周到。

在之前陈致远找过公司以后。

公司在这方面也给他向飞碟争取到了一个不错的条件。

按照这份合约。

以后陈致远创作的歌曲如果加入到唱片当中。

那么,他将有权获得这首歌的词百分之五,曲百分之五的版税收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百分比版税指的是单首歌,而不是一张专辑。

一张正式的专辑往往都是多首歌组成的。

不可能你创作了其中一首歌的词曲,你就拿专辑的百分之十的版税,这是不合理的。

针对这种情况,唱片公司早有准备。

他们的应对方案就是。

假如你在十首歌的一张唱片中写了一首歌的词曲。

那么,你拿的版税就会是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

光是看这个版税就能明显感受到创作人的收益会非常低。

这其实也是这个时期的创作者会选择把写好的歌曲选择直接以买断方式卖给唱片公司的原因。

现在的创作人真的不怎么赚钱。

当然,创作人也不是真的混得这么差。

当你的创作才华高到一定位置,你是可以担任其他唱片制作程序中的一个环节的。

比如制作人。

按照唱片版税划分,制作人是可以拿一张唱片中的百分之十左右的收益的。

这也是像滚石三教父与飞碟的五陈二李基本都是唱片制作人的原因。

当你的歌曲足够优秀以后,作为创作者,再没有人是比你了解这张唱片该怎么制作的了。

因此,创作人担任制作人的情况是乐坛最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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