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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章 朕将亲祭明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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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军复仇,双方合作条件同杨畏知差不多。

有人将李定国擅作主张同明朝官绅合作,不使对方归顺之事密报御营,陆四批示:“定国系总督封疆,区区黔国公同一副使,何来小题大作。自古,公道在人心。”

同顺军合作后,沐天波将自己的儿子派到昆明为人质,派人说服永昌府推官金腾、通判刘廷栋等人向大顺军缴印投降,但永昌方面拒绝。沐天波便说服永昌绅民不得抵抗大顺军,由于沐家世镇云南,威望很高,所以即便忠于明朝的官员不肯听从他的意见,但各地官绅、土司却纷纷听从沐天波的号召不与大顺军为敌。

如此,在李定国、刘文秀、李来亨等人的通力合作下,云南大半地方未经战火便归大顺,沙定洲的势力也被不断蚕食,最终只剩其老巢阿迷这块地盘。

李定国奏报御营,驻滇各军休整三月,待四月计划以四个镇的兵力并云南土司兵数万合攻沙定洲。

陆四准了这个计划,并指示李定国平定沙定洲后,前番对明朝官员及沐天波等人所许承诺,概皆不变,待南都归降之后由这些人自己决定是彻底归顺,还是要替明朝殉葬。

《告明朝军民书》于正旦颁行,前后共印一万四千余张,内中首次出现“和平”一词,文中前后多达七处。

陆四对和平提出了六个条件,第一,自然就是南都的弘光政权一切法统,立即予以废除。

第二,在大顺军队到达的明朝地区,原属明朝的地方政权即刻停止活动,并废止明朝律法,改以大顺律为准。

第三,凡属南都明朝政权的一切军事力量(包括水师),地方巡检、乡兵弓捕均应立即整体向大明归诚,并根据一定原则相应改编为大顺军。

若有明朝军事力量继续抵抗大顺军,则不再视为明朝所属军事力量,当以土匪对待之;在大顺军尚未抵达接收以前,明朝地方武装力量有责任维持当地秩序,防止任何破坏事件发生。有故意破坏地方者,亦视为土匪。

第四,明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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