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引虎相斗
领才行。
然后是二十具强弓,扼守在网下方五六十步的溪两岸。二十余位箭手皆画花脸穿虎纹衣,每人带了一袋狼牙箭。
即使能跃过斜网,二十张强弓比斜网更可怕百倍。
最后一关,是太虚幻境的十余位子弟,使用清一式的快活刀。
溪岸架起了四座帐幕,人们在帐幕附近有说有笑,只派了两个人守望,专等里面的人出来送死。
毕家小屋的南端,走狗们陆续匆匆赶来合合,用声号传讯十分快捷,总数已接近一百大关。
四老道的尸体已经入土,但毕家五具尸体仍留在堂屋的血泊中。
四位夫子全部到齐,大总管拔山举鼎是最后领人赶到的,立即下令出发,由张头派回来的人领路。
他们看到张头四个人的尸体,激起众人的公愤,狂怒地沿足迹疯狂地追赶,降下山脚,最后到了谷口,与对谷的乾坤一剑高谷上那群人一样,不顾一切进入谷中。
天都羽士五个人,一直就没有跟来,永远也不会来了,因为他们没有机会收到集合的信号。
当天都羽士奉命前往上游周家,找周家的人问口供时,他便知道有点不妙!
昨晚他被派回去报信,得以逃过大劫,知机子四老道中,任何一人也比他高明,毫无疑问地,杀知机子那些人必定在周家附近,他带教中四位护法前往,四护法的武功与道行,皆比他差了三两分,碰上了哪有命在?
人之所以敢拼死,那是他知道了拼并不一定非死不可。如果明知必死,拼的人就没有几个了。
天都羽士就是不敢拼也不愿拼的聪明人!
明知必难幸免,岂肯前往送死?
他做走狗目的是多捞些金钱,作为发展教务的经费,就算捞到一座金山,命丢掉了要金山何用?
用命去换金山的人,才是一等一的大傻瓜。
他不是傻瓜,他宁可要命而不要